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继续履行不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
判断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继续履行不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
发表时间:2018-02-27 来源:新财会 点击:
下载更多历年考试真题、学习交流等,请加初、中级会计考试QQ群:163549027。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十一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统计:共计7395人答过,
平均正确率85.33%
热门资讯
更多>>-
5月11日上午8点30分,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近日,因贵州省会计继续教育已在逐步启动。新财会为了更好的让学
-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
-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专业
-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
会计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
-
贵州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具体时间暂未公布。根据以往规律,贵
-
【账务处理模块初始化工作】 账务处理模块基本流程 一、
-
【账务处理模块初始化工作】 账务处理模块基本流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