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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会计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答复(三)(2017年6月12日)

发表时间:2017-06-18    来源:新财会    点击:    

1.关于考试成绩查询
  按照年度考务日程安排相关规定,考试成绩公布后,
  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关于成绩查询或复核事宜,请联系报名所在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见以下网址:http://kzp.mof.gov.cn/cjcx/zxdh.html
  2.关于考试成绩有效期
  按照年度考务日程安排相关规定,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其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资格三年内有效。
  3.关于资格证书领取
  凡符合报名条件、按规定程序完成考试报名和缴费,参加考试并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生,由其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颁发资格证书。领取资格证书时,考生需要携带身份证及当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4.关于考试报名费或购书发票的领取
  请联系报名所在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相关发票领取事宜。
  5.关于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单打印
  查询成绩后,直接打印当前网页即可。

发表时间:2017-06-18    来源:新财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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