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消息,会计从业考试将取消,关于会计人员是否应当继续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会计法》的明确要求。现行《会计法》第39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同时,会计工作的专业性很强,相关知识更新也较快,继续教育制度有利于引导会计人员持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会计继续教育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简单说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
虽然会计继续教育是以会计证为依托的,指的是会计证的年检制度,但是会计行业相关知识更新比较快,比如我国目前还在不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推行政府会计改革、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及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因此,继续教育制度有利于引导会计人员持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会计继续教育绝不仅仅局限于“会计证”,会计人加强学习,履行会计继续教育的要求是很有必要的!
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规定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时间的继续教育,若连续2年未做继续教育,则证书将被冻结。若证书是非有效状态,则不能从事会计工作。继续教育2年内可以补学。若连续4年未做继续教育或证书到达有效期后未换取新证,则证书失效,清理出会计队伍。请大家**要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会计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