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优先效力表现在( )。
A、物的所有权人对物享有完全的支配力
B、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而行使
C、物权人可以请求妨害人停止侵害
D、留置权优先于登记的抵押权
单项 物权的优先效力表现在( )。
发表时间:2017-07-29 来源:新财会 点击:
下载更多历年考试真题、学习交流等,请加初、中级会计考试QQ群:163549027。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优先于一般债权而行使的作用力。选项A是物权的支配力的体现。所以选项A不当选。选项C是物权的妨害排除力的体现。选项D是两个担保物权之间效力的表现,并不是物权与债权之间效力的体现,所以不能体现物权的优先力。
统计:共计8416人答过,
平均正确率87.47%
热门资讯
更多>>-
5月11日上午8点30分,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近日,因贵州省会计继续教育已在逐步启动。新财会为了更好的让学
-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
-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专业
-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
会计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
-
贵州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具体时间暂未公布。根据以往规律,贵
-
【账务处理模块初始化工作】 账务处理模块基本流程 一、
-
【账务处理模块初始化工作】 账务处理模块基本流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