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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分析 我国某上市公司为生产节能环保设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公司聘请会计师...

发表时间:2017-07-18    来源:新财会    点击:    
我国某上市公司为生产节能环保设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帮其办理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会计师事务所得到该公司2015年的业务资料如下:
(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11700万元,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2114.25万元,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386.14万元,发生的销售费用60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106.5万元)、财务费用400万元。取得营业外收入312万元、投资收益457万元。
(2)全年成本费用中包含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为3000万元,含向本企业安置的3名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薪金10.5万元。
(3)全年成本费用中包含有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4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40万元。
(4)4月6日,为总经理配备一辆轿车并投入使用,支出52.8万元(该公司确定折旧年限4年,残值率5%)。会计师事务所发现此项业务尚未进行会计处理。
(5)9月12日,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6)公司按规定可以利用2015年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08年以前(含2008年)每年均实现盈利,2008年至2013年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下所示:
年度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90 -490 250 -340 170 300
(7)公司设在海外甲国的营业机构,当年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360万元,该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7.5%,按规定已在该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国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与我国税法规定一致。
(8)公司2015年已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1957.2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5.4
B.42.7
C.48
D.58.5
2.该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合计为( )万元。
A.15
B.30
C.45
D.65
3.资料(4)中的车辆购置业务对会计利润的影响数额为( )万元。
A.8.36
B.8.8
C.9.41
D.9.9
4.资料(5)中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0
B.36
C.48
D.60
5.资料(6)中2015年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数额为( )万元。
A.0
B.110
C.410
D.200
6.该公司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额为( )万元。
A.0
B.29.44
C.122.06
D.1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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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1). C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106.5×60%=63.9(万元)>当年销售收入的5‰=11700×5‰=58.5(万元),所以税前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58.5万元,因此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06.5-58.5=48(万元)。 (2). C 职工福利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450-3000×14%=3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90-3000×2.5%=15(万元);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40万元<允许扣除的限额=3000×2%=60(万元),不用调整。因此三项经费共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30+15=45(万元)。 (3). A 车辆属于固定资产,应于投入使用的下月起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应调整会计利润=52.8×(1-5%)÷4×(8÷12)=8.36(万元)。 (4). B 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40×15%=36(万元)。 (5). D  可弥补的亏损=[(90-250)-170+490+340]-300=200(万元)。 (6). B 业务(2)中残疾人工资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10.5×****=10.5(万元);2015年的会计利润=11700-2114.25-386.14-600-500-400+312+457-8.36=8460.25(万元),2015年该公司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8460.25+48-10.5+45-36-200-360=7946.75(万元)。对甲国的营业机构已经在甲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从当期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7946.75+360)×25%×[360÷(7946.75+360)]=90(万元),已在甲国缴纳企业所得税=360×27.5%=99(万元),超过抵免限额的9万元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补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该公司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实际补(退)的企业所得税=(7946.75+360)×25%-90-1957.25=29.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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