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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 2013年11月10日,甲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2014年6月1日偿还5万元,2014年10月1日...

发表时间:2017-07-09    来源:新财会    点击:    
2013年11月10日,甲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2014年6月1日偿还5万元,2014年10月1日偿还5万元,2014年12月10日偿还10万元。2014年12月25日,甲仍未偿还。乙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 )起算。
A.2013年1月1日
B.2014年6月1日
C.2014年12月10日
D.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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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与乙约定分三次还款,2014年12月10日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日,故诉讼时效期间自2014年12月10日起算。
统计:共计9827人答过, 平均正确率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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