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以下列事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
A、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
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的
C、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多项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以下列事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发表时间:2017-07-09 来源:新财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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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D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统计:共计4083人答过,
平均正确率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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