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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 2015年3月2日,北京的郑先生和上海的田先生签订了买卖核桃的合同,合同履行地为广州...

发表时间:2017-06-29    来源:新财会    点击:    
2015年3月2日,北京的郑先生和上海的田先生签订了买卖核桃的合同,合同履行地为广州。后双方发生纠纷,郑先生欲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只能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只能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若同时向广州和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D、若同时向广州和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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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B: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CD: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选择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统计:共计3223人答过, 平均正确率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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