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 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
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多项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发表时间:2017-01-16 来源:新财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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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 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 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统计:共计2861人答过,
平均正确率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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