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财会官方网站!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服务热线:400-880-5230
首页 > 例题 > 正文

单项 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

发表时间:2017-01-14    来源:新财会    点击:    
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 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B.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800万股
C.公司用于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可以从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支出
D.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在2010年5月15日之前转让给职工

下载更多历年考试真题、学习交流等,请加初、中级会计考试QQ群:16354902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本题中,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8000万股,则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8000*5%=400)万股。
统计:共计6360人答过, 平均正确率68.91%

亲,看着发吧!

X

喜欢就打赏个小红包吧

0.55

每次的打赏为2元以下随机金额

上一篇: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拟对企业资产抵押的事项作出决议。下列关于该董事会就该事..

下一篇:某证券公司利用资金优势。在3个交易日内连续对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买卖,使该股票..

热门资讯
更多>>

贵公网安备 52011502001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