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可处以规定数额的罚款外,对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与的行政处分有( )
A撤职
B降级
C开除
D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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