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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7年度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1-17    来源:新财会    点击: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06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当年考试成绩达不到国家合格标准,在国家合格标准基础上,各科目下降单科试卷满分的10%,即2017年省内合格标准为:初级、中级各科目成绩均不低于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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