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参加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合格人员请于2016年12月19日-2017年6月18日期间(节假日休息,过期不予受理)到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办证实行网上申领形式,请认真阅读申领信息)。
市直、区直各单位(含市属大中专院校) 省直及中央在株单位(含部属、省属大中专院校)考试合格人员到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小厅会计服务窗口办理(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网上申领填信息时行政区划请选“株洲市本级”)
五县(市)各单位考试合格人员到各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办理。
单 位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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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 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小厅市财政局窗口 | 28680848 | 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近天台路 |
株洲县 | 株洲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7614402 | 株洲县渌口镇学堂路10号 |
醴陵市 | 醴陵市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3281280 | 醴陵市财政局江源路16号2栋4楼 |
攸 县 | 攸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4256875 | 攸县东城新区发展中心县财政局1117号 |
茶陵县 | 茶陵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5237651 | 茶陵县城关镇炎帝中路 |
炎陵县 | 炎陵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6222684 | 炎陵县霞阳镇坎坪路8号 |
请各合格考生登录办证入口(网址附后),真实、完整地填写申领信息(特别是学历信息,如毕业时间、文凭类型等)并提交后,准备以下材料:
1、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一寸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合格考生带齐上述材料后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现场审核(无须等待网上审核通过,直接到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即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合格考生应当本人前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领取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除持有上文所列的材料外,还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委托人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即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