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时间及地点
今年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行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即时发放。
发证地点:合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服务窗口(潜山路与休宁路交口)。
发证时间: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28日(朝九晚五,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551-63532014
二、查询证书领取序号
此次证书发放采取分号段领取。考生登录合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hfcz.gov.cn/),点击“网上服务”栏目下的“通知书查询”系统,或关注“合肥财政”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文末),点击“信息查询”栏目下的“会计考试通知书查询”系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证书领取序号,按下表规定的时间段前往现场资格审核领取证书。
领证日期 | 星期 | 证书领取序号段 |
10月17日 | 星期一 | 1-600 |
10月18日 | 星期二 | 601-1200 |
10月19日 | 星期三 | 1201-1800 |
10月20日 | 星期四 | 1801-2400 |
10月21日 | 星期五 | 2401-3000 |
10月24日 | 星期一 | 3001-3600 |
10月25日 | 星期二 | 3601-4200 |
10月26日 | 星期三 | 4201-4800 |
10月27日 | 星期四 | 4801-5400 |
10月28日 | 星期五 | 5401以后 |
三、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领取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审核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原件);
今年为方便广大考生办理资格证书,不要求考生提供办证照片。
四、注意事项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局统一打印,无须考生自行准备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仅一份)十分重要,领取证书时将一并发放给考生,请按要求将此表存放个人档案。
3、考生如无法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资格审核及领证)。
4、下列人员:2436#蔡明来 2477#梁岳 2679#姚玉香 2708#宋飞飞 2738#张宝琴 2832#朱莹莹 2935#丁艳 3128#李伟 3554#胡婷婷 4151#常伟伟,需提供1寸彩色证件照,再审核、盖章及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