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6年三季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苏财会〔2016〕51号)精神,现将2016年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会计电算化(珠算)60分。同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珠算)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申领时间
2016年10月17日开始,6个月内。
三、申领时须携带的资料及申领地点等相关内容,请考生访问“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办事指南”查询。
访问网址:http://www.njcz.gov.cn/fwdt/kj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