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1日—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领取地点: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财政局窗口(逾期到市政务中心南四楼,市财政局会计局427室领取)
二、领证人员需提交的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交的资格条件审查材料为: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归档.
三、资格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一经查实,取消证书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和评审;对审查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电话:0550-2180105(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
0550-3216510,3216511(政务中心南四楼市财政局会计局427室)。
市会计考办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