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初级)已经公布。现将我市合格人员名单予以转公布,并就资格证书办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请各县(市)财政局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公告通知相关考生,并按要求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复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发证。
二、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合格人员,每人须填报《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一)一份,提交近期二寸照片两张(一张贴在登记表上,另一张用于证书)。由各县(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在登记表上压照片右下角盖章。同时,需附带身份证、准考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述材料由各县(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于10月30日前集中报送我局,以便统一办理资格证书。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市财政局11楼会计科(菱湖北路32号)
联系电话:安庆市 0556—5288942
桐城市 6203505
怀宁县 4633352
潜山县 8937904
岳西县 2185035
太湖县 4183552
望江县 7186082
宿松县 7814659
附件:
安庆市财政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