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财会官方网站!
手机版
官方微信
服务热线:400-880-5230
首页 > 资讯 > 正文

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丢失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16-05-04    来源:新财会    点击:    
问:购买方将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丢失,未认证,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亲,看着发吧!

X

喜欢就打赏个小红包吧

0.55

每次的打赏为2元以下随机金额

相关热词: 发票 抵扣联
我要纠错

上一篇: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新规

下一篇:老板在外地的差旅费应该如何报销

热门资讯
更多>>

贵公网安备 52011502001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