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企业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国际经营中的大背景下,为满足国内外币现钞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该《通知》将在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1996年颁布的《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废止。新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制定的,规定中涉及到的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是指境内机构发生的外币现钞的收取、提取以及相关的结汇和购汇等行为。
而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经办银行是指以境内机构为客户,负责审核并为其办理外币现钞收付业务的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会根据这个新规对境内机构外币现钞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对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行为进行非现场监测,对外币现钞收付异常的境内机构、经办银行进行非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或检查。